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久期财经讯,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昆明安居集团”)发布公告称,根据昆明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入落实党的“二十大”提出的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”的战略部署,根据第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74次会议、第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精神,按照《昆明市住房板块深化国企改革实施方案》: “为顺利构建昆明市住房板块企业, 按照‘先易后难、分步实施、稳步推进’的原则,先期对昆明公租房公司(现为昆明安居集团)与昆明佳湖房地产公司进行战略整合,将市国资委持有昆明佳湖房地产公司90%的股权采取合规转让的方式实现昆明公租房公司(现为昆明安居集团)和昆明佳湖房地产公司的整合”的实施路径实施本次股权交易。
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甲方)与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(乙方)签署了《关于昆明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》,合同主要内容如下:
1.转让标的
1.1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90%的股权(实缴出资额4500万元人民币)转让至乙方,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受让标的公司90%的股权(实缴出资额4500万元人民币)。
1.2 标的股权完成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,标的公司将变更为由乙方持有90%股权(实缴出资额4500万元人民币)的控股公司。
2.转让对价
双方同意:以标的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,132,663,327.32元为基础,按照甲方持股比例 90%计算为:1,019,396,994.59元,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标的股权的对价为人民币1,019,396,994.59元。
本次股权转让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。资产过户/工商变更与登记已于2023年5月23日完成。本次重大投资行为事项不会对企业生产经营、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,昆明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好,资产负债率较低,未来将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。